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促進2016屆尚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42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我廳最近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6〕2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閩征〔2016〕8號)等文件,一并抓好貫徹落實,切實做好尚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確保2016年我省大學生征兵任務圓滿完成。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