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轉發)閩教科〔2017〕56號
添加時間:2017-06-16福建省教育廳文件
教育科研項目申報立項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為支持我省中青年教學科研人員開展科學研究,提升高??蒲袆撔履芰?,更好地服務我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申報立項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指項目負責人,下同)應為我省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具有獨立開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二)申請人一般應為中級及以下職稱人員。 (三)每個申請人最多只能申報1個項目,已承擔省部級以上項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尚未結題的不能申報。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其他申報條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學術價值或現實意義,優先支持具有創新性和研究基礎的項目。 (二)優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蒲袆撔履芰屯苿游沂‘a業轉型升級,有利于獲得自主知識產權、有轉化前景的科技類項目。 (三)優先支持為黨委和政府提供決策咨詢服務,促進學術和理論創新,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人文社科類項目。 (四)突出項目與平臺、團隊的有機結合,優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創新平臺和創新團隊為依托的項目。 三、立項程序 (一)采取“個人申報、學校評審、等額推薦、審核下達”的方式進行立項。今年不再專門設置重點項目和產學研項目。 (二)我廳根據各高校往年承擔項目情況、各高校中青年教師占全省總數的比例等,統籌安排項目推薦數。學校負責組織本校項目申報和評審,嚴格按項目推薦數進行推薦,經我廳審核后給予立項。我廳將對立項項目予以一定資助。 四、項目申報及材料報送 (一)本次項目申報采取紙質方式進行,申報材料由學校匯總后統一報送,我廳不接受個人申報。 (二)報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報推薦匯總表》(加蓋學校公章,每校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社科類)申報推薦匯總表》(加蓋學校公章,每校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請書》(每個項目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社科類)申請書》(每個項目1份)。初級職稱申請人申報的項目,應附上一位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意見。 2.學校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推薦情況的函件(加蓋學校公章,1份),內容應包括項目申報情況、評審推薦過程、專家組名單(含專家姓名、單位、職稱和聯系電話)、公示情況等。 各高校要按照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和評審推薦工作,有關材料務必于2017年6月28日前寄達我廳科技處,電子版發送至 jyt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吳舒偉,電話:0591-87091238。
附件: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推薦名額分配表 福建省教育廳
(依申請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