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評選表彰2014年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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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廳 |
閩人社文〔2014〕113號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教育廳
關于評選表彰2014年福建省優秀教師和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社會事業局,有關省直單位,各高等學校,省屬有關學校: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實施科教興省和人才強省戰略,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個人。為進一步激發我省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教書育人的良好氛圍,推進我省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決定聯合表彰一批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本次計劃表彰省優秀教師和省優秀教育工作者850名,其中省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名額不超過15%。推薦名額原則上按各地、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的比例,同時適當參考各類、各地教育事業發展情況進行分配(附件1)。
二、評選范圍和條件
(一)福建省優秀教師
“福建省優秀教師”的評選范圍為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教研機構中長期從事教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并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評選條件為: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政治立場堅定,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模范履行教師職責,得到學校和社會的良好評價,得到教師、學生、家長的贊許。 2.師德高尚,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為人師表,關心愛護學生,關注學生發展,注重品德教育,積極參與學生管理,切實踐行《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或《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3.堅持在教育教學一線,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進行教學創新,在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顯著。 4. 治學嚴謹,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成績顯著。 5.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以上并至少有1次優秀等次,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教師應具有教師資格。6.近5年來,凡出現《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的10種違規行為、我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考評“一票否決”20種情形、高校教師師德“一票否決”10種情形的,在推薦工作中一票否決。
(二)福建省優秀教育工作者
“福建省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評選范圍為,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教研機構中從事管理、教輔及后勤服務工作的干部職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干部職工。評選條件為: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政治立場堅定,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得到單位和社會的良好評價,得到廣大干部職工、學生和家長的贊許。 2.努力加強學習,刻苦鉆研業務,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愛崗敬業,求真務實,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盡職盡責,能開拓創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務方面成績顯著。 3.工作能力強,團隊合作精神好,顧全大局,協作互助,所從事工作成績明顯。 4.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以上并至少有1次優秀等次。5.近5年來,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通報批評或違背職業道德行為的,在評選工作中“一票否決”。
三、推薦辦法 省優秀教師和省優秀教育工作者實行等額推薦,分別由設區市和省直有關單位推薦。其中,以市管理為主的高等學校和設區市所轄的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等由設區市推薦;省(部)屬高等學校和省屬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等由省教育廳推薦;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團省委分別負責黨校、技工學校(職業培訓中心)、干校(培訓中心)、青少年宮等優秀人選的推薦工作。
在分配的推薦名額之外,各設區市可分別推薦備選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3名;省直各單位可推薦備選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1名。
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堅持群眾路線,確保評選質量。各設區市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共同做好本地區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人選的評選推薦工作。優秀人選應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產生,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推薦人選應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為衡量標準,堅持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薦人選上報前應在所在單位和本地區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征求紀檢監察、計生、綜治部門的意見。本單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出現嚴重師德問題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不得推薦參評省優秀教師或省優秀教育工作者。(二)堅持統籌兼顧,關注各類代表。優秀人選的推薦要統籌考慮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及其人員,并重點關注農村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各設區市推薦的優秀人選中,初中、中等職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優秀人選占推薦總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該類教職工占本地區教職工總數的比例,農村(指縣〈市、區〉城區以外)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應占推薦總數的45%以上,并應有民辦學校的代表。曾獲得同類同級及以上榮譽的,原則上不再參評省優秀教師和省優秀教育工作者,如確有新的突出貢獻,需推薦參加評選的,要從嚴掌握。
(三)堅持面向基層,重點傾斜一線。各地各校推薦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人選,應重點傾斜長期堅持教育教學一線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特別是長期在條件艱苦的老、少、邊、島地區從教的教師,以及長期擔任班主任、從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師。城鎮中小學教師積極參加校際交流,承擔援藏、援疆、援寧等支教任務的優秀教師,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未承擔教學任務的學校管理人員不得參評省優秀教師;高校教授、副教授參評省優秀教師,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本、專科教學工作量。副廳級以上干部不參加評選,處級以上干部參加評選也應從嚴掌握,校級領導推薦人數原則上不超過8%。
(四)堅持組織領導,做好評審表彰工作。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合組成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人事處,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附件2)。各地成立相應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優秀人選的推薦工作。優秀人選擬表彰對象確定后,在省教育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并在教師節期間予以表彰。
五、獎勵方式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表彰決定、頒發榮譽證書,受表彰的省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享受設區市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福建省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對受表彰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發放獎金,其他受表彰的先進個人由所在單位發放獎金。
六、申報材料
省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對象和所在單位填寫《福建省優秀教師和福建省優秀教育工作者審批表》(附件3)一式5份,先進事跡要求2000字以內,內容準確、生動、翔實。設區市、有關省直單位匯總先進個人簡明情況(附件4)。請各設區市、有關省直單位于2014年7月10日前報送上述材料及開展教育系統評選推薦工作報告(評選工作程序、評審結果、公示情況等),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電子文檔。
工作中有何問題與建議,請及時聯系省教育廳人事處,聯系人:陳麗英、許四清,聯系電話:0591-87091281,87846921(傳真),電子郵箱:xsq067@163.com。
附件:1.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
2.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3.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審批表
4.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呈報匯總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 建 省 教 育 廳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
地區 (單位) 項 目 |
福州 |
廈門 |
莆田 |
三明 |
泉州 |
漳州 |
南平 |
龍巖 |
寧德 |
平潭 |
省部屬高校 |
省屬中職中小學幼兒園 |
省委組織部 |
省人社廳和省公務員局 |
團 省 委 |
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 (850名) |
120 |
65 |
65 |
60 |
140 |
90 |
60 |
63 |
68 |
12 |
65 |
15 |
6 |
15 |
6 |
附件2
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組 長:鞠維強 省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省教育廳
黨組書記、廳長
楊懷榕 省人社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正廳長級)、省公務員局局長
成 員:王志敏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處長
陳明慶 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
劉啟焱 駐省教育廳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
陳曉風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主任
陳祥禎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
莊偉廉 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處長
王 飏 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處長
潘福華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調研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人事處,成員如下:
辦公室主任:陳明慶(兼)
王志敏(兼)
辦公室成員:陳麗英 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占金洪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主任科員
許四清 省教育廳人事處副主任科員
附件3
福 建 省 優 秀 教 師
優 秀 教 育 工 作 者
審 批 表
姓 名
所在地區 申報榮譽稱號
2014年5月 制
填 表 說 明
一、本表采用A4紙規格。 二、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近五年以來教學工作量”一欄推薦人選所在學校按每學年課時數填寫;推薦人選為教授、副教授的,所在高校要在備注欄中注明完成學校規定的本科教學工作量情況。 五、“學段”據實填寫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 六、有下列情況者,請在“特殊說明”一欄中標注: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學者、閩江學者、特級教師、中小學班主任、中小學德育課教師、中小學德育工作者、高校輔導員、高校思想政治課教師、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姓 名 |
性 別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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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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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教 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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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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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行政職 務 |
現任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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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種類及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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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學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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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郵 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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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單位地 域分布 |
城市 / 縣鎮 / 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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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
時間 |
所在單位 |
從事工作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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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主要榮譽稱號和獎勵 |
獲獎名稱 |
獲獎時間 |
授予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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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來教學工作量及年度考核情況 |
學年度 |
工作量 (課時) |
年度考核結果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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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事跡(由所在單位填寫,不超過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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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事跡(由所在單位填寫,不超過2000字)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單位意見(含公示情況) |
(蓋 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門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有關部門意見 |
紀檢監察部門 |
綜治部門 |
計生部門 | |||||||
設區市人社部門、教育部門(或有關省直單位)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審批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福建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呈報匯總表
填報單位:(公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行政職 務 |
工作單位 |
地域分布 |
學段 |
簡要事跡 (300字以內) |
曾獲主要獎勵 (時間 / 稱號 / 授予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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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統一用EXCEL制表,用A3規格紙張打印;2.出生年月格式為“XXXX.XX”;3.職務填寫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4.曾獲主要獎勵填寫設區市級(含)以上級別獎勵項目;5.備選人員請在“備注”欄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