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福建省201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時間:2016-05-18各普通高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1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專項督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30號)精神,及時了解掌握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落實及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經研究,決定開展福建省201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專項督查,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1.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十六條措施的通知》、《關于做好普通高校就業困難畢業生精準幫扶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情況,制定出臺了哪些配套政策措施。
2.學校促進就業創業的體制機制、面臨的形勢、典型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意見建議。
3.開展大學生征兵工作情況。
4.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情況。
5.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的通知》情況。
6.開展就業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情況。
二、督查形式
(一)學校自查。各高校要根據督查內容,逐項對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落實情況開展自查,總結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當前形勢,總結工作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和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思路和下一步工作舉措。請于5月23日前向我廳學生工作處報送自查報告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落實情況自查表》(見附件)以及出臺的配套文件。
(二)重點督查。5月份,我廳將根據教育部督查工作安排,組織督查組對部分高校開展實地督查,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主要形式包括:
1.召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座談會,了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文件貫徹落實情況、體制機制建立情況,以及2016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進展情況,面臨的形勢、典型經驗做法,了解畢業生求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及建議,以及用人單位對高校畢業生要求情況及意見建議。
2.查閱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文件,隨機查看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系統。
3.實地考察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中心、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區,查看就業服務網,考察就業招聘活動。
三、督查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視督查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本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情況自查自評,按時提交自查報告。
2.要以督查工作為契機,認真梳理和查找落實國家和我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政策中的突出問題,切實解決政策不配套、不銜接、不落地的問題。
3.要加強督查結果運用,對抓落實工作成效明顯的學校,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列出清單、明確責任、限定時間、掛賬整改。對問題突出的,將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對督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四、紀律要求
督查工作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我廳有關實施辦法,不得層層陪同,不得安排宴請,不得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接受督查的高校陪同人員限1-2名聯絡員。
廳學生工作處聯系人:陳 亮
聯系電話:0591-87091219
電子郵箱:jytxsc@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5月18日